【教学管理】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1-05浏览次数:148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193号)要求,为继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精品在线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学校决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展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附件2)。教师另可登录酷学辽宁网(https://uoc.upln.cn/)查阅备选课程信息。

二、申报范围

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 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是一种较新的教学模式,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探索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各教学单位原则上至少申报一门课程作为跨校修读学分课程。

 2.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师资力量、课程建设规划及在线修读课程实施方式,尤其是师资不足、开课能力有限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课程申报,作为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的有益补充。

 3. 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课程情况确定任课教师,由其负责课程实施与建设等相关工作,分管教学工作领导要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做好组织保障工作。辽宁省教育厅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

四、政策支持

 1.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对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跨校修读学分课程,学校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将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课程的顺利实施。

 2.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十三五”期间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 已经建设完成并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要充分利用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使用情况将作为“十三五”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重要参考。

 4.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22517:00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教务处将对拟申报跨校修读学分课程进行审核,同时根据我校开课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选用课程。

联系人:邓云清,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辽宁省精品开放课已上线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3.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