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授予标准工作

发布者:马克思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6-20浏览次数:240

为进一步规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于619日在会议室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会议。委员会主席王太海,委员郭双、冯文艳、吴卫卫、郭霞,马兆俐、王莉、李大棚参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修改。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充分体现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