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权力不受有效制约则必反噬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1-05浏览次数:35

权力不受有效制约则必反噬

                                     人民网      2011110412:26   来源:《南方日报》

 

        1027日上午,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在旧房改造过程中,与户主发生冲突,围观群众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制止时,遭到城管围攻,民警张卡的警服被撕破,并被强行押上城建监察执法车。随后,20多名城管押着张卡来到县公安局二楼,称张卡干预城管执法,要找公安局长理论,场面十分混乱,县公安局刑警队赶到后,才稳定住了局势,16名城管被当场控制。张卡在接受采访时,几度哽咽,称当时在车上被城管卡着脖子,几乎要窒息,感觉自己快要死了。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对他下狠手的不是社会闲杂人员,而是执法人员,可对方反说他动手打人,要不是有现场视频,他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执法人员殴打不同机构的执法人员,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不同的执法人员有不同的规则,城管拆除旧房是他们的执法行为,而警察的职能不是拆旧房,而是制止暴力行为。可惜,这一回警察制止的是不同执法机关的暴力执法,因而遭遇了强烈的反抗。有些人对此进行了过度解读,认为城管居然敢对抗警察,真是吃了豹子胆。但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警察是执法人员,城管也是执法人员,并不能据此判断警察就比城管高人一等。问题在于,城管暴力执法时,警察可以来制止。从法律设置上来说,检察院或可制止,但当公安局长常常由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的时候,这个关系又怎么摆呢?再继续追问,如果检察院也涉嫌暴力执法,那谁来制止呢?

  权力不受有效制约则必然反噬。遂平县的这些城管之所以敢于殴打民警,无非在于他们认为自己有理,而他们的暴力执法通常是潜规则,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经过了领导的默许、允许。近年来,城管部门的权力日趋扩大,他们再也不是二政府、警察的二腿子,而是管辖领域宽泛、权力不小于公安部门的强势执法部门。你想想看,如果不强势,敢暴力执法并殴打警察吗?任何权力一旦不受有效制约,则必然发生问题。城管权力一扩大,及至无单位可管、无单位敢管的时候,陷入暴力陷阱是迟早的事。这一回好在还有一名警察勇敢地站出来制止他们的暴力执法行为,倘若警察不来制止、装聋作哑,其结果是什么?想必便是老百姓无处可逃、无法可依了。

  把诸多的权力放置一个部门,美其名曰是统一管理、执法有效,实际上此种行政配置蕴藏着极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就在于强权力很难被有力制约。强权力的背后就是强利益,有了强利益,二者结合,就有了强话语权,许多摆不平的事情皆能摆平。在遂平县这样的经济不发达区域或许警察能够站出来,但如果在经济利益牵扯过多的大中城市呢?恐怕是各公权力部门之间的一团和气,大家各自划定边界,互不侵犯,而有交集的地方,则常常以沟通、利益共享来应对。如此一来,各种强权力部门形成庞大的部门利益私体和部门利益共同体,制约少了,监督少了,违法乱纪行为久而久之就容易增多。这种增多的违法乱纪行为未必会以显性的方式呈现,更大可能是通过种种巧妙的手段使非法利益合法化,一片祥和的背后说不定便隐藏着惊天大案。这种事情并不是没发生过。

  从万能政府转型为有限政府,就必须遏制具体公权力的过度强势化和过度利益化。现在有些部门经常干预立法,他们通过各种立法增强部门的权力,这种倾向是危险的,也是和政治文明背道而驰的。应当全面审视各种公权力的构成,该还权于民的尽早还权于民,该受制约的一定配以有效的制约方式。否则,最后反噬的不仅是老百姓,也是公权力本身,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