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两会]国企利润分红应兼顾自身发展需要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3-13浏览次数:60

  一段时间以来,国企利润分红成为舆论热议的一个话题。这需要我们回顾一下三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1978年10月,以四川省6家国营工业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为起点,拉开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成长于计划体制的国有企业,在步入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之后,一直在困境中探索成长。

  在困境中成长和突围的国有企业,有相当数量退出市场。“困难”、“发展得不好”,一直是贴在国有企业身上的标签。面对困境,国有企业在寻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与机制中前行,没有将自己的处境归罪于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始于1998年的三年改革脱困是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攻坚之战。国有企业在探索中明确了改革的目标,那就是建立以公司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自己找到了一条通向市场经济之路。同时,三年改革脱困使多年来积累的各种矛盾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

  2003年,国务院
国资委成立,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监管体制上有了保障。从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新的时期。此时,国有企业由市场经济中的弱者,变成了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盈利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在三年脱困中,作为一项脱困政策,国有企业终止上交利润。实际上,当时根本就没有利润可交。现在国有企业实力增强,盈利水平提高,因此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问题被重新提出来,例如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企业利润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等,甚至有人提出直接向全国人民按人分发红利。

  一个企业理应向投资者分红,这是企业对其占有的资本金资源付费的需要。分红的收入来自于企业的利润。利润是否用于分红或多少用于分红,这需要全面地分析与判断,因为利润必须要有相当一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或者说完成自身的使命。

  例如,中石油
、中石化中海油要保证国家的成品油安全供应;十大军工企业则要为国防建设提供领先的装备;中国
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要确保国家通信安全畅通并为人们提供便利的通信服务;电网、发电企业要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电力供应。其他分布在各行业的国有企业也承担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要完成好这些使命,履行好它们的职责,就必须有相应的财力来保证,这部分财力只能来自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利润。如果不考虑企业发展的需要,更多地强调将企业的利润用于分红,则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能力,影响企业完成自身的使命。

  当我们提出国有企业利润分红时,实际上是在做一个选择题。如果说增加国有企业的利润分红,国有企业目前的良好状态不会改变,那么这当然是一个好的选择。问题是,如果国有企业的状态将会变差,那么增加分红的选择就要慎重。另外,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盈利水平不一,承担的使命和发展的任务大不相同,就上交红利而言,也要针对不同企业确定不同的上交水平。

  面对国有企业近年来不断上升的盈利水平,一部分人质疑:利润去哪儿了?这需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做到既对监管部门有交代,也对社会公众有交代。

  中国的国有企业有今天这样良好的发展态势来之不易,这是30年改革探索并付出沉重代价换来的。今天的国有企业承担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使命。让国有企业首先完成好这些重大使命,是国之大计。(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